饶河县

饶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边陲,乌苏里江中下游,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边境线长达128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46°30′44″~47°34′26″,东经133°07′26″~134°20′16″。南部与完达山脉相环抱,北部与三江平原相依托,县域总面积6765平方公里。既有秀丽的山川,又有广袤的平原,多样的地貌,形成了“五山一水二草二分田”的格局。
地名由来:清宣统元年(1909年)置饶河县,因饶力河得名。
【行政区划】
2013年,饶河县辖4个镇、5个乡:饶河镇、小佳河镇、西丰镇、五林洞镇、西林子乡、四排赫哲族乡、大佳河乡、山里乡、大通河乡。
饶河镇 沿江社区,团山社区,欣民社区,荣久社区,饶河村镇、北村,振兴村,岭南村,三义村,朝阳村,昌盛村,森川林场生活区,王家店生活区,带阳生活区
小佳河镇 佳平村,佳河村,佳兴村,蛤蟆河子村,林海村,新村,新风村,东鲜村,蜂场村,永丰村,富饶村,创新村,杏树村,吉龙村,瓦厂生活区
西丰镇 西丰村,东林村,东南村,五道桥村,莲花村,乐山村,河南村,河北村,联合村,富丰村,芦源村,苇子沟村,长山村,迎丰村,连丰村,果树场生活区,良种场生活区,渔丰村,生活区
五林洞镇 鹿山村,关门村,西南岔村,大带村
西林子乡 西林子村,北山村,小南河村,靠山村,兰桥村,三人班村,柳兰村,川河村,沙河子村
四排乡 四排村,曙光村,东河村,平原村,马架子林场生活区
大佳河乡 大佳河村,东升村,前唐村,富山村,富河村,桦林村,永发村,永前村,永富村,永胜村,种畜场生活区
山里乡 山里村,光明村,双河村,二林子村,奋斗村,山河村,三道岗村,新利村,二道岗村
大通河乡 青山村,兴隆村镇、江村,太平村,永利村,永合村,永明村,通河林场生活区
小佳河林场 小佳河林场虚拟生活区
威山林场 威山林场虚拟生活区
西丰林场 西丰林场虚拟生活区
大牙克林场 大牙克林场虚拟生活区
石场林场 石场林场虚拟生活区
宝马山林场 宝马山林场虚拟生活区
大岱林场 大岱林场虚拟生活区
永幸林场 永幸林场虚拟生活区
奇源林场 奇源林场虚拟生活区
芦源林场 芦源林场虚拟生活区
五林洞林场 五林洞林场虚拟生活区
饶河农场 饶河场直饶河农场,第一管理区饶河农场,第二管理区饶河农场,第三管理区饶河农场,第四管理区饶河农场,第五管理区饶河农场,第六管理区饶河农场,第七管理区饶河农场,第八管理区饶河农场,第九管理区
红旗岭农场 红旗岭场直红旗岭农场,第一管理区红旗岭农场,第二管理区红旗岭农场,第三管理区
八五九农场 八五九场直八五九农场,第一管理区八五九农场,第二管理区八五九农场,第三管理区八五九农场,第四管理区八五九农场,第五管理区八五九农场,第六管理区八五九农场,第七管理区八五九农场,第八管理区八五九农场,第九管理区
胜利农场 胜利场直胜利农场,第一管理区胜利农场,第二管理区胜利农场,第三管理区胜利农场,第四管理区胜利农场,第五管理区胜利农场,第六管理区胜利农场,第七管理区
红卫农场 红卫场直红卫农场,第一管理区红卫农场,第二管理区红卫农场,第三管理区红卫农场,第四管理区红卫农场,第五管理区红卫农场,第六管理区红卫农场,第七管理区红卫农场,第八管理区红卫农场,第九管理区红卫农场,第十管理区红卫农场,第十一管理区
【历史沿革】
周秦以前为肃慎地。
汉为挹娄地。
北朝时属勿吉,随为粟末靺鞨之号室部。
唐为渤海国所属之怀远府及安远府所辖。
辽为东京道之颇阿里部。
金为上京道之速频路。
元为辽阳行省之水达达路。
明属奴尔干都司。
永乐十二年设失儿兀赤卫。
清初隶宁古塔将军。
雍正五年改归三姓副都统。
咸丰九年设挠力河口卡伦。
宣统元年始建饶河县治于小佳气河。
1914年6月,隶属依兰道。
1917年将县署迁至挠力河口(今饶河县东安镇)。
1925年又迁至“团山子”,并将“团山子”改为“饶河”。
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吉林省直辖。
1930年全县总人口1.36万人,时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
1938年将七里沁河以西地区划归宝清县管辖;将挠力河以北地区划归抚远县管辖。
1939年6月,将饶河县划归新设之东安省管辖。
1943年10月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和东满省。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
1947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48年7月,牡丹江省撤销后,复归合江省管辖。
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由松江省管辖。
1951年6月,经松江省政府决定,将抚远县挠力河以北之东安镇等地区,重新划归饶河县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区。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虎林县和饶河县,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设置虎饶县,县人民委员会驻虎林镇,隶属牡丹江专区。
1963年1月,改归合江专区管辖。
1964年6月5日批准,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和饶河县,以合并于虎饶县的原饶河县的行政区域为饶河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委员会驻地饶河镇,仍归合江专区管辖。同年10月10日,虎林、饶河两县正式分开。
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迁至石场,1971年复又迁回饶河镇。
1985年1月,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1992年末,饶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乌苏里江西岸,边境县。南与虎林县为邻,西南与宝清县相接,西与富锦市毗连,北与同江市、抚远县接壤,东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6613平方千米。总人口12.5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万人;朝鲜、满、回、赫哲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4%。辖12个乡镇。县政府驻地饶河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1993年7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的饶河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
2000年,饶河县辖4个镇、8个乡:饶河镇、小佳河镇、西丰镇、五林洞镇、永乐乡、大通河乡、西林子乡、三人班乡、大佳河乡、山里乡、芦源乡、四排赫哲族乡。
饶河县,为北温带气候区,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在黑龙江省内为第三积温带。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冬季漫长,降水偏少,气候干燥而严寒;夏季短促,降水集中,气候湿润而温热;春季回暖快,昼夜温差较大,多西南大风;秋季降温急骤,山区常有过早霜冻出现。本县气候可分为六种不同类型的气候区域,西北部挠力河冲积平原、漫岗地,主要包括红卫农场,的各个连队,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1.7℃,春季气温较低,后春升温快;夏季平均气温比其它地区高;前秋气温较高,后秋降温快,气温较低。≥10℃积温年平均2,434℃。无霜期平均135天,初霜晚,终霜结束早。年平均降水量557毫米,冬季降雪少,为本县之最少。西部、西南部挠力河与七里沁河东岸南北狭长的冲积平原,气候温和、半湿润。年平均气温1.7℃,春季回暖较早,气温比其它区高;夏季气温仅低于西北部挠力河冲积平原、漫岗地;冬季气温比其它区低。≥10℃积温年平均为2,400~2,500℃。无霜期平均为130~135天。年降水量540~560毫米,春季降水比其它区多;冬季降雪仅低于中南部。中、南部高山丘陵地区,属冷凉、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左右,≥10℃积温在2,100~2,200℃之间,无霜期平均低于125天,年平均降水量可达600毫米,春季降水量大,冬季降雪比其它区多10~20毫米,为本县之最高。东北部的低山丘陵区,即八五九农场,南部,属温凉、半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1.5℃,春季和秋季气温较低;≥10℃积温2,300℃左右,仅比中南部高山丘陵地区高,≥10℃积温终日结束早;无霜期小于130天,初霜早;年平均降水量570毫米。东北部的冲积平原,即八五九农场,北部,属温和、半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2.2℃, 春季气温较高,回暖较早, 其他季节气温比其它区均高。≥10℃积温年平均为2,400℃左右。无霜期平均130天,初霜较晚,终霜较早。年平均降水量550毫米,春季降水多,6月份降水比其它区少10~20毫米。大风日数比其它区多3~4天。东部沿江冲积平原,属温凉、半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6℃,春季和夏季气温较低,夏季气温仅高于中南部和东北部的低山丘陵区。≥10℃积温年平均2,330℃左右。无霜期平均125~135天。年降水量为560~570毫米,仅少于中南部。90年代后期,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本县区域内气温、降水量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尤其气温呈升高的趋势。
县境内气温因地形条件不同而各异,山区、平原及沿江地区相差较大。1986至2005年,全县平均气温2.8℃,比有历史记载1953至1985年平均气温1.5℃高1.3℃。本县西部和北部的挠力河沿岸冲积平原及丘陵漫岗地、东部沿江平原及北部的低山丘陵区气温较高,南部地区气温偏低。全县平均气温最高年是1991年为3.7℃,最低年是1987年为1.6℃。四季平均气温:春季(3至5月)为4.2℃;夏季(6至8月)为19.9℃;秋季(9至11月)为4.4℃;冬季(12月至翌年2月)为-17.4℃。7月气温最高,月平均气温21.3℃,极端最高气温35.6℃,出现于1999年7月11日。1月气温最低,月平均气温-20.1℃,极端最低气温-43.1℃,出现于1986年1月23日。
20世纪80年代饶河县积温平均值与70年代持平。90年代以后,积温逐年升高。1991至2005年,全县≥10℃积温平均值为2,556.4℃。1986至2005年,全年气温平均年较差41.6℃,历年3月末或4月初日平均温度可以稳定通过0℃以上。稳定通过0℃初日最早为2003年3月21日,最晚为1987年4月13日。稳定通过0℃终日最早为1986年10月14日,最晚为1992年11月30日。平原和山区稳定通过0℃初日、终日相差很大,平原0℃初日为4月5日至6日,终日为10月26日至28日;山区0℃初日为4月13日至14日,终日为10月19日至21日。全县≥0℃积温年平均2,991.2℃,最高为1998年达3,224.9℃,最低为1987年达2,793.2℃。稳定通过10℃初日最早为1996年4月22日,最晚为1987年和1992的5月24日。稳定通过10℃终日最早为1997年9月13日,最晚为1998年10月5日。平原和山区稳定通过10℃的初终日相差很大,平原10℃的初日为5月14日至19日,终日为9月23日至27日;山区10℃的初日5月19日至21日,终日9月15日至17日,初终日各相差5~10天。全县≥10℃积温年平均2,513.9℃,比1961—1985年平均积温多179.6℃。本县积温受地形影响垂直分布明显,沿江河平原积温较高,平均2,300~2,500℃;山区积温较底,平均2,100~2,200℃,积温偏差±300℃左右。全县积温偏低,年变幅较大,最高为2000年的2,854.2℃,最低为1992年的2,125.3℃,积温相差728.9℃。
人口
2013年,饶河县有总人口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54万人。
经济发展
2013年,饶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8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3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719万元,同比2012年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2012年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2012年增长15%。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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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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