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区

绥化市北林区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是绥化市唯一市辖区,是绥化市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6°25′~127°27′,北纬46°19′~47°09′之间。
北林区地缘优势得天独厚,是省哈尔滨市一小时经济圈以内的重要城市。她南倚北国冰城(哈尔滨)、北望黑河口岸、东临伊春林海、西接大庆油田。陆路交通便捷流畅,境内有哈佳、哈伊、滨北三条铁路交汇贯通,是客货运输综合一级编组站,哈伊、哈黑、绥大等几条高速公路更是把北林区与哈尔滨、大庆、黑河、伊春紧密相连,她已成为哈尔滨以北重要公路、铁路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在500公里半径内,北林区距省城哈尔滨市117公里、大庆市200公里、伊春市224公里、佳木斯市378公里、齐齐哈尔市390公里、牡丹江市415公里、长春市450公里,距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153公里。
【行政区划】
北林区6个街道、12个镇、6个乡、2个民族乡:紫来街道、爱路街道、大有街道、吉泰街道、东兴街道、北林街道、宝山镇、绥胜镇、西长发镇、永安镇、太平川镇、秦家镇、双河镇、三河镇、四方台镇、津河镇、张维镇、东津镇、红旗满族乡、连岗乡、新华乡、兴福乡、东富乡、三井乡、五营乡、兴和朝鲜族乡。
紫来办事处 向阳社区,东风社区,春雨社区,立新社区,红旗社区,泰华社区,金叶社区,联通社区,朝阳社区
爱路办事处 曙光社区,海城社区,东方红社区,路园社区,中兴社区,卫东社区,康怡社区,八一社区,建设社区
大有办事处 奋斗社区,政通社区,团结社区,新华社区,前进社区,西城社区
吉泰办事处 鑫源社区,金鹏社区,学府社区,胜利社区,水文社区,天缘社区
东兴办事处 工农管理区居民委员会,红旗管理区居民委员会,新兴管理区居民委员会,新源管理区居民委员会
北林办事处 太平管理区居民委员会,四平管理区居民委员会,九三管理区居民委员会
宝山镇 永顺村,战胜村,联合村,林场村,永发村,新立村,新胜村,宝山村,平顺村
绥胜镇 富强村,胜利一村,胜利二村,胜利三村,胜利四村
西长发镇 双合一村,太平山村,东达湖村,双发村,东北一村,正黄一村,龙山村,和平村,兰河村,保安村
永安镇 永安街居委会永安村,正黄三村,正黄五村,厢黄三村,厢黄四村,厢黄五村,正黄四村
太平川镇 北星村,二排村,东兴村,胜利村,新春村,西太平村,白五村
秦家镇 秦家街居委会民兴村,秦家村,西口子村,梨树村,富贵村,长山村,全发村
双河镇 杨树村,双河村,西南村,西北村,向阳村,斗胜村,永恒村
三河镇 刘家村,沟刘村,财富村,太安村,永德村,合作村
四方台镇 第一居委会第二居委会第三居委会第四居委会兴胜村,朝阳村,发展村,永远村,劳动村,富荣村,欢喜岭村,兴安村,腰屯村,七一村,丰林村,友谊村
津河镇 津河村,靠河村,松林村,果园村,民胜村
张维镇 后七村,十村,西十一村,前六村,民祥村,张维村,二村,一村,永勤村
东津镇 利民街居委会爱国村,利民村,利胜村,利发村,利新村,福兴村,先进村,红光村
红旗乡 红发村,红二村,红四村,红五村,红胜村
连岗乡 向荣村,永久村,东明村,连岗村,高兴村
新华乡 新华村,五一村,六排村,新安村,三发村,红星村,兴发村
兴福乡 二龙村,兴福村,福顺村,新城村,隆太村,金林村,透井村,民权村,聚宝村
东富乡 腰房村,建设村,太阳升村,万合村,利农村,东富村
三井乡 前九村,十三村,十四村,前十五村,后八村,后九村,三村,十六村,后十五村
五营乡 齐心村,吉利村,互相村,东围村,金伏村,前五村
兴和乡 兴和村,勤劳村
绥化局直 绥化局直虚拟生活区
【历史沿革】
北林区周朝以前为肃慎地,战国时期属貉地。
汉时属秽地,后汉三国时期属扶余地。
晋时为寇漫汗国的属地,后魏、北齐属豆莫娄地。
隋时属靺鞨黑水部,唐代为黑水部北栅地。
五代时为契丹国的属地,金时归属上京会宁府管辖,元时为斡赤斤分地,归属合兰府水达达等路,
明时属奴儿干都司统辖的朵颜、卜颜、木兰河等卫。
清初为索伦部,后属黑龙江将军年间属呼兰厅管辖。
1862年(清同治元年),在北团林子设绥化镇,为绥化建制之始。
清光绪三十年(1905年)绥化厅升为绥化府,成多禄任第一任知府,隶属绥兰海兵备道。
民国二年(1913年),绥化府改为绥化县。
民国三年(1914年),隶属绥兰道。
民国十七年(1929年)由黑龙江省直辖。
民国二十二年(1934年)划归滨江省管辖。
民国二十七年(1939年),隶属新增设之北安省。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
民国三十四年(1946年),设置绥东县。
民国三十五年(1947年),绥化、绥东2县归黑嫩省管辖。
1947年绥化县由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
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
1965年6月,改由绥化专区管辖。
1982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绥化县,设立县级市绥化市,以原绥化县的行政区域为绥化市的行政区域,为绥化地区行政公署驻地。设市后,撤销绥化镇和城郊公社,分设6个街道。
1999年12月28日,撤销绥化地区和县级绥化市,设立地级市绥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北林区。
北林区内六河九岸,东北部为丘陵地带,西南部为平原,全区属松花江流域呼兰河水系。北林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2.4℃,日照时数2766小时,积温2580℃,无霜期129天左右,降水量547毫米。
2015年,北林区生产总值实现154.8亿元,是2010年末的1.6倍,年均增长10.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7亿元,是2010年末的3.1倍,年均增长25.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6亿元,是2010年末的1.9倍,年均增长1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5.2亿元,是2010年末的2.2倍,年均增长1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0664元,是2010年末的1.9倍,年均增长13.3%;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1271元,是2010年末的1.9倍,年均增长13.8%。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58.6:10.3:31.1调整到46.5:26.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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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北林区简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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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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